| |
外管局放行 丽珠集团打响B股回购第一枪 |
| 2008-12-01 20:13 |
证监会的新规缩短了丽珠集团的B股回购进程,使得公司的回购之路愈发顺畅。12月1日晚间,丽珠集团发布B股回购公告,公告称,公司公告回购报告书后,即可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限为:自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12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丽珠集团最初于今年6月20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回购B股股份事项。根据方案,丽珠集团拟出资不超过1.6亿港元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B股,回购价不超过16港元/股。
根据当时的规定,丽珠集团回购B股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国家商务部对回购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则性同意以及取得外汇管理部门对回购涉及购付汇的同意。
9月27日,公司已取得国家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相应减资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回购B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
| (来源: 新浪) |
|
|
| 招商信息 |
|
|
| 最新资讯 |
|
|
 |
|